佩魚
(佩魚,佩魚)
1.唐朝五品以上官員所佩帶的魚袋。其制:三品以上飾以金,五品以上飾以銀。始於唐高宗永徽二年。
宋並賜近臣,以別貴賤。
《新唐書·車服誌》:“中宗初,罷龜袋,復給以魚,郡王、嗣王亦佩金魚袋。
景龍中,令特進佩魚,散官佩魚自此始也。”
宋曾慥《高齋漫錄》:“給舍為舊一等,並服赬帶排方佩魚。”
2.佩帶魚袋。
《新唐書·車服誌》:“開元初……五品以上檢校、試、判官皆佩魚。”
宋宋祁《宋景文筆記·釋俗》:“近世授觀察使者不帶金魚袋。初,名臣錢若水拜觀察使,佩魚自若。”
明陳繼儒《枕譚》:“佩魚始於唐永徽二年,以鯉為李也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仁宗皇佑三年》:“中書堂後官自今毋得佩魚,若士人選授至提點五房者,許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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