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實
(情實,情實)
1.真心。
《管子·形勢解》:“與人交,多詐偽無情實,偷取一切,謂之烏集之交。”
《史記·平津侯主父列傳》:“齊人多詐而無情實,始與臣等建此議,今皆倍之。”
金王若虛《君事實辨》:“宋主征李煜……初出師,撫曹彬背曰:‘會取,會取。彼本無罪,隻是自家著他不得。’此則情實之語也。”
2.實情;真相。
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下》:“主不審其情實,坐而患之,馬猶不肥也。”
《史記·呂不韋列傳》:“於是秦王下吏治,具得情實,事連相國呂不韋。”
《宣和遺事》前集:“其人略無一語,亦無痛楚之色,終不肯吐露情實。”
梁啟超《暴動與外國幹涉》:“此種情實,本甚顯淺,今以彼言之嘵嘵也,故一是正之。”
3.清代死刑判決的一種。謂認定罪行屬實,將付諸執行。與緩決對言。
《清史稿·刑法誌三》:“康熙二十二年,聖祖禦懋勤殿,召大學士、學士等入,酌定在京秋審情實重犯。
聖祖取罪案逐一親閱,再三詳審。其斷無可恕者,始定情實。因諭曰:‘人命事關重大,故召爾等共相商酌。情有可原,即開生路。’”清龔自珍《升平分類讀史雅詩自序》:“本朝死刑別二等:曰情實,曰緩決。又有情實而不予勾者。”
阅读:1213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