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奏院
(進奏院,進奏院)
唐宋時官署名。
唐代藩鎮在京置邸,稱上都留後院。
大曆十二年改為上都進奏院,為各州鎮官員入京時之寓所,並掌章奏、詔令及各種文書的投遞、承轉。
宋初沿唐制,亦設進奏院,置進奏官;後改由朝官監領。
南宋時隸屬門下省,以給事中主管,掌承轉詔旨和政府各部門命令、文件,摘錄章奏事由,投遞各項文書。
元代廢。
宋陸遊《老學庵筆記》卷八:“大駕初駐蹕臨安,故都及四方士民商賈輻輳,又刱立官府,扁牓一新。好事者取以為對曰:‘鈐轄諸道進奏院,詳定一司敕令所。’”
《文獻通考·職官十四》:“唐藩鎮皆置邸京師,以大將主之,謂之上都留後。
大曆十二年,改為上都知進奏院官。
五代以來,支郡不隸藩鎮,補人為者,聽其置邸隸藩鎮者兼掌焉。
宋緣舊制,皆本州鎮補人為進奏官,其軍監場務轉運司則差知後官,則副知掌之。逐州就京師,各置進奏院。
太平興國六年,諸州罷知後之名,簡知後官,得李楚等百五十人,並充進奏官。命供奉官張文璨提轄諸道進奏院,監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,掌受詔敕及諸司符牒,辨其州府軍監,以頒下之,並受天下章奏案牘狀牒以奏禦及分授諸司。中興以來,隸門下後省給事中點校,訖乾道九年,依舊隸後省,合傳報事,令後省錄以報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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