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韻
(用韻,用韻)
1.即押韻。詩詞歌賦中,某些句子的末一字用韻母相同或相近的字,使音調和諧優美。
宋歐陽修《六一詩話》:“退之筆力無施不可……而予獨愛其工於用韻也。”
明方孝孺《答張廷壁》:“他詩用韻,多有與古人異者。”
清李漁《閑情偶寄·詞曲·音律》:“出韻則犯詩家之忌,未有以用韻太嚴而反來指謫者也。”
2.和韻的一種。即以原詩韻腳為韻腳,而不按其次序。
宋劉攽《中山詩話》:“唐詩賡和,有次韻(先後無易),有依韻(同在一韻),有用韻(用彼韻不必次),吏部和皇甫《陸渾山火》是也,今人多不曉。”
清吳喬《答萬季野詩問》:“用其韻而次第不同者,謂之用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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