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解
I
1.獲釋。
《三國誌·魏誌·武帝紀》:“太祖乃變易姓名,間行東歸,出關,過中牟,為亭長所疑,執詣縣,邑中或竊識之,為請得解。”
2.猶言解悟,領會。
《藝文類聚》卷七六引南朝梁王筠《國師草堂寺智者約法師碑》:“開寶函之奧典,闡金字之微言,顯證一乘,宣揚三慧,辯才無閡,遊戲神通,莫不皆悟無生,鹹知忘想,隨類得解,俱會真如。”
3.德行和才能。得,通“德”。
《敦煌變文集·醜女緣起變文》:“慚恥這身無得解,大王寵念赴(副)乾坤。”
蔣禮鴻通釋:“‘得’是‘德’的假借字……‘解’是才能。”
II
謂獲得鄉薦。
宋趙彥衛《雲麓漫鈔》卷四:“官府多用申解二字……士人獲鄉薦亦曰得解。”
《宋史·選舉誌二》:“時諸道貢籍多燬於兵,乃詔轉運司令舉人具元符以後得解、升貢、戶貫、三代、治經,置籍於禮部,以稽考焉。”參閱《文獻通考·選舉三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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