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火
(傳火,傳火)
1.古代邊塞夜間舉火、逐站相傳以報敵情,謂之傳火。
《墨子·號令》謂:“晝則舉烽,夜則舉火。”
《墨子·雜守》:“亭一鼓,寇烽、驚烽、亂烽。傳火以次應之,至主國止。其事急者,引而上下之。烽火以舉,則五鼓傳,又以火屬之,言寇來者多少。”
唐戴叔倫《和羅主簿送校書兄歸江南》詩:“古戍陰傳火,寒蕪曉帶霜。”
2.舊時寒食節禁煙後重行舉火。古代宮中取火以賜近臣,再傳遞民家,故稱。
宋周邦彥《水龍吟·梨花》詞:“傳火樓臺,妒花風雨。”
明葉彌廣《雨中清明》詩:“風俗久虛傳火事,郊原又負踏青行。”
清曹寅《暢春苑張燈賜宴歸舍恭記》詩:“暖隨榆柳初傳火,象衍魚龍漸泮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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