納粟
(納粟,納粟)
1.古代富人捐粟以取得官爵或贖罪。
宋程大昌《演繁露·納粟拜爵》:“秦始皇四年,令民納粟千石拜爵一級。按此即晁錯之所祖效,非錯刱意也。”按,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四年……百姓內粟千石,拜爵一級。”內,“納”的古字。
宋胡繼宗《書言故事·賣爵》:“買官曰納粟。”
清李漁《奈何天·慮婚》:“這是條青雲路,早著鞭,不似那納粟求官的資格淺。”
2.明清兩代富家子弟捐納財貨進國子監為監生,可直接參加省城、京都的考試,稱納粟。
《明史·選舉誌一》:“例監始於景泰元年,以邊事孔棘,令天下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。”
《警世通言·杜十娘怒沈百寶箱》:“目今兵興之際,糧餉未充,暫開納粟入監之例。”
阅读:1084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