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所
1.謂得到安居之地或合適的位置。語出《詩·魏風·碩鼠》:“樂土樂土,爰得我所。”
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“四海輻湊,靡不得所。”
三國蜀諸葛亮《前出師表》:“愚以為營中之事,悉以咨之,必能使行陣和睦,優劣得所。”
唐杜甫《敬贈鄭諫議十韻》:“野人寧得所,天意薄浮生。”
明李贄《答耿中丞書》:“夫天下之人得所也久矣,所以不得所者,貪暴者擾之,而‘仁者’害之也。”
2.適當;適宜。
金王若虛《寧晉縣令吳君遺愛碑》:“蓋其剛柔適中,緩急得所,勤故不廢事,簡故不擾民,明無不察,毫髮莫欺。”
清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·灤陽續錄三》:“錢敦堂編修歿,其門生為經紀棺衾,贍恤妻子,事事得所。”
阅读:1335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