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房
1.明會試、清會試及鄉試,十八名同考官分房批閱五經試卷,故稱“十八房”。
清顧炎武《日知錄·十八房》:“今制會試用考試官二員總裁,同考試官十八員,分閱五經,謂之十八房。”
《文獻通考·選舉》:“順天鄉試,仍照舊例,其外省鄉試……大省十八房。”
清趙翼《陔餘叢考·十八房》:“本朝會試及京闈鄉試,所用同考官凡十八員,謂之十八房。按,分經本始於宋理宗紹定二年,但不載房數。今之十八房,蓋沿前明制也……《易》、《詩》各五房,《書》四房,《春秋》、《禮記》各二房,共十八房,相沿已久。”參閱《清史稿·選舉誌三》。
2.借指闈墨、試錄,因其由十八房編刻而成,故稱。
清顧炎武《日知錄·十八房》:“八股盛而六經微,十八房興而廿一史廢。”
清顧炎武《日知錄·十八房》:“十八房之刻,自萬歷壬辰,《鉤元錄》始……而坊刻有四種,曰程墨,則三場主司及士子之文;曰房稿,則十八房進士之作。”
清黃遵憲《述懷再呈靄人樵野丈》詩:“十八房一行,群蟻趨附羶。諸書束高閣,所習唯《兔園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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