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乙
1.稱人的代詞。
唐韓愈《祭河南張員外文》:“﹝韓愈﹞謹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,祭於亡友故河南縣令張十二員外之靈。”
《太平廣記》卷一五三引唐谷神子《博異誌·趙昌時》:“聞將家點閱兵姓名聲,呼‘某乙’,即聞唱‘唯’應聲。”
2.自稱的代詞。
唐劉肅《大唐新語·郊禪》:“有唐嗣天子臣某乙,敢昭告於昊天上帝。”
《敦煌變文集·太子成道變文》:“九龍吐水欲(浴)太子,記(起)腳七步,一手至(指)天,一手至(指)地,口稱:‘為(唯)我為尊,某乙向上更無人。’”
《敦煌變文集·不知名變文》:“某乙蓮花並總不買(賣)。”參見“某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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