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任
(見任,見任)
I
受到信賴而任用。
三國魏嵇康《管蔡論》:“頑兇不容於明世,則管蔡無取私於父兄,而見任必以忠良,則二叔故為淑善矣。”
《宋書·五行誌五》:“蜀劉禪炎興元年,蜀地震。時宦人黃皓專權。按司馬彪說,奄宦無陽施,猶婦人也。此皓見任之應。”
II
現任。
唐韓愈《論變鹽法事宜狀》:“請停觀察使見任,改散慢官。”
宋吳曾《能改齋漫錄·記事二》:“大觀四年八月詔:‘所在學生及五百人以上,許置教授二員;其不及八十人者不置。以本州見任有出身官兼領。’”明馮惟敏《不伏老》第四摺:“下官姓滕,名中正,見任監察禦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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