舉火
(舉火,舉火)
1.生火做飯。
《禮記·問喪》:“水漿不入口,三日不舉火,故鄰裏為之糜粥以飲食之。”
《莊子·讓王》:“三日不舉火,十年不製衣。”
2.引申為生活;過活。
《晏子春秋·雜下十二》:“國之閒士,待臣而舉火者數百家。”
宋範仲淹《竇諫議錄》:“以至四方賢士,賴公舉火者,不可勝數。”
魯迅《書信集·致鄭振鐸》:“我自然不待此款舉火,不過書店方面,是似乎應該不盤算人的緩急的。”
3.點火;升起烽火。
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“泰山上舉火,下悉應之。”
4.引申為興兵。
明文徵明《南京太常寺卿嘉禾呂公行狀》:“且賊舉火向內,恃有應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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