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
(判決,判決)
1.裁斷;確定。
《南史·孔覬傳》:“雖醉日居多,而明曉政事,醒時判決,未嘗有壅。”
清昭槤《嘯亭雜錄·伍彌相公》:“及判決事,公素持大體,事無稽遲。”
魯迅《墳·摩羅詩力說四》:“世於裴倫,不異其母,忽愛忽惡,無判決也。”
2.封建時代指官府斷案,後指司法機關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裁決。
《元典章·臺綱一·內臺》:“諸官府見問未決之事,監察禦史不得輒憑告人飾詞取人追卷,候判決了畢,果有違錯,依例糾彈其罪。”杜鵬程《在和平的日子裏》第六章:“梁建想著,心灰意懶,好像他坐在被告席上,聽取最後的判決。”
陳祖芬《祖國高於一切》:“當法官宣讀了離婚的判決後,她在法庭上當眾就哭了起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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