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令
(縣令,縣令)
I
高名令聞。
《莊子·外物》:“飾小說以幹縣令,其於大達亦遠矣。”
成玄英疏:“縣,高也。夫修飾小行,矜持言說,以求高名令問者,必不能大通於至道。”
II
一縣之行政長官。
周有縣正,掌縣之政令。
春秋時縣邑之長稱宰、尹、公、大夫,其職同。
秦漢縣萬戶以上者稱令,不及萬戶者稱長。
晉隋因之。
唐時縣置令,縣有赤、畿、望、緊、上、中、下七等,不分令長。
宋因唐制,其京朝官任縣令職者,稱知某縣事。
元縣置達魯花赤,以縣尹為副。
明清稱知縣。辛亥革命後改為縣知事。後稱縣長。
《韓非子·八經》:“縣令,約其辟吏。”
《史記·司馬相如列傳》:“至蜀,蜀太守以下郊迎,縣令負弩矢先驅,蜀人以為寵。”
唐韓愈《贈崔復州序》:“縣令不以言,連帥不以信,民就窮而斂愈急,吾見刺史之難為也。”
《資治通鑒·周赧王三十二年》:“嗣君好察微隱,縣令有發褥而席弊者,嗣君聞之,乃賜之席。”
胡三省註:“古者縣大夫,至春秋時有邑大夫。縣令,起於戰國之時,秦漢因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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