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
簡體講字的筆畫:6畫;繁體講字筆畫:17畫。
(講,講)
ji·ng
ㄐ〡ㄤˇ
〔《廣韻》古項切,上講,見。〕
1.和解。
《戰國策·齊策二》:“秦攻趙,趙令樓緩以五城求講於秦,而與之伐齊。”
高誘註:“講,和。”
《史記·蘇秦列傳》:“已得講於魏,至公子延,因犀首屬行而攻趙。”
司馬貞索隱:“講,和也,解也。
秦與魏和也。”
《資治通鑒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》:“已而知文侯以講於己也,皆朝於魏。”
胡三省註:“講,和也。”
2.講說;談論。
《莊子·德充符》:“孔子曰:‘丘則陋矣,夫子胡不入乎?請講以所聞。’”
《漢書·敘傳上》:“既通大義,又講異同於許商。”
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排調》:“桓南郡與道曜講《老子》,王侍中為主簿,在坐。”
3.商議;商量。
老舍《駱駝祥子》十五:“屋子糊好,她去講轎子:一乘滿天星的轎子,十六個響器,不要金燈,不要執事。”參見“講盤子”。
4.演習;訓練。
《國語·魯語上》:“終則講於會,以正班爵之義。”
韋昭註:“講,習也。”
漢班固《西都賦》:“因茲以威戎誇狄,耀威靈而講武事。”
《新唐書·裴耀卿傳》:“若不素講,雖決在一時,恐非制勝萬全之義。”
嚴復《原強》:“將不素講,士不素練,器不素儲。一旦有急,蟻附蜂屯,授以外洋之快槍機炮,則扞格而不操,窒塞而毀折。”
5.謀畫。
宋王安石《揚州新園亭記》:“諸侯宮室臺榭,講軍實,容俎豆,各有制度。”參見“講事”。
6.講求;註重。
《論語·述而》:“德之不修,學之不講,聞義不能徙,不善不能改,是吾憂也。”
宋沈括《夢溪筆談·官政一》:“近年乃講月堤之利,濤害稍稀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九回:“講功名的,隻講功名,不必問學問。若是兩樣都要講,弄得後來,一樣也做不成。”
孫犁《淡定集·同口舊事》:“他那時好喝酒,講名士風流。”
7.明白;知曉。
《禮記·禮運》:“協於藝,講於仁,得之者強。”
孔穎達疏:“講,猶明也。”
8.考校;比較。
《國語·鄭語》:“擇臣取諫工而講以多物,務和同也。”
韋昭註:“講,猶校也。”
《詩·魯頌·閟宮》“壽胥與試”漢鄭玄箋:“壽而相與試,謂講氣力不衰倦。”
9.通“構”。交合;連結。
《國語·鄭語》:“聲一無聽,物一無文,味一無果,物一不講。”
俞樾《群經平議·國語二》:“物一不講,甚為無義。講,當讀為構。講與構並從冓聲,古音相同,故得通用。”
《大戴禮記·千乘》:“以中情出,小曰間,大曰講。”
王聘珍解詁:“講,讀曰構。本亦作‘構’,謂交構也。”
清王夫之《黃書·離合》:“徠其覲請,講其婚姻。”
清顧炎武《先妣王碩人行狀》:“然未講伉儷,安忍遂婦吾子!”
10.通“顜”。明確;始終一貫。
《漢書·曹參傳》:“參為相國三年,薨,賜曰懿侯。百姓歌之曰:‘蕭何為法,講若畫一,曹參代之,守而勿失。載其清靖,民以寧壹。’”按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作“顜若畫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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