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發
(分發,分發)
1.清制,道府以下非實缺人員分省發往補用者,謂之“分發”。
清錢泳《履園叢話·雜記上·刺史新聞》:“有雲南劉某入京謁選……未一年,掣籤得縣丞,分發河南。”
2.分派。
《廿載繁華夢》第十五回:“餘外為妾的,卻令二房伍姨太在廂廳招呼,先分發幾名跟人,伺候男客。”
沈從文《失業》:“中了選,才分發到這小縣城來辦事。”
3.分別給與。
《廿載繁華夢》第十五回:“囑令馮少伍到省,即打點分發,送與鄉中各人得銀項。”
《蔡廷鍇自傳·周遊列國》:“乘客均下機休息十分鐘,再登機後,機上招待員分發咖啡、麵包各物與乘客充早餐。”
王西彥《一個小人物的憤怒》:“馬希賢先生推出那一小碗女人給他特備的乾菜炒肉丁,他把它分發給孩子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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