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物
(遺物,遺物)
1.謂超脫於世物之外。
《文選·賈誼<鵩鳥賦>》:“至人遺物兮,獨與道俱。”
李善註:“《鶡冠子》曰:聖人捐物。”
漢傅毅《舞賦》:“啟泰真之否隔兮,超遺物而度俗。”
宋蘇軾《海月辯公真贊》:“故高舉遠引、山棲絕俗之士,不屑為之,惟清通端雅、外涉世而中遺物者,乃任其事。”
2.指古代或死者留下來的物件。
三國魏曹丕《悼夭賦》:“感遺物之如故,痛爾身之獨亡。”
《宋書·張敷傳》:“至十歲許,求母遺物,而散施已盡,唯得一扇,乃緘錄之。”
明葉子奇《草木子·克謹》:“至正初,揚子江一夕忽竭,舟楫皆閣於塗中,露有錢貨無數,蓋是累覆舟之遺物也。”
吳組緗《山洪》一:“他的身體粗大,穿著泛成灰黃色的黑布棉袍--這是分得的阿爸的遺物。”
郭沫若《中國史稿》第一編第一章第二節:“這個地點地層清楚,遺物集中,動物化石也相當豐富。”
3.指他人遺失的物件。
《南齊書·王敬則傳》:“郡舊多剽掠,有十數歲小兒於路取遺物,殺之以徇,自此道不拾遺,郡無劫盜。”
《宋史·李穆傳》:“穆幼能屬文,有至行。行路得遺物,必訪主歸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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