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人
1.加刑於人。
《禮記·王制》:“刑人於市,與眾棄之。”
《舊唐書·刑法誌》:“自今已後,令與尚食相知,刑人日勿進酒肉。”
宋王鍵《刑書釋名》:“刑人於車,棄之於市。”
清黃六鴻《福惠全書·刑名·用刑》:“刑人不用荊條。”
2.受刑之人。古代多以刑人充服勞役的奴隸。
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:“國君過市,則刑人赦。”
漢桓寬《鹽鐵論·周秦》:“春秋罪人無名號,謂之雲盜,所以賤刑人而絕之人倫也。”
3.特指宦官。
《新唐書·劉蕡傳》:“書其名,譏疏遠賢士,昵刑人,有不君之道。”
明劉若愚《見聞瑣事雜記》:“凡內臣姓朱者,皆改姓諸。禮,公族無刑人之義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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