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位
1.原來的官位。
《左傳·昭公二十七年》“復位而待”晉杜預註:“復本位待光命。”
《南史·柳仲禮傳》:“﹝侯景﹞遣仲禮、僧辯西上,各復本位。”
《通典·職官九》:“若其人難備,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。”今謂本人工作的崗位或單位。
《南史·柳仲禮傳》:“﹝侯景﹞遣仲禮、僧辯西上,各復本位。”
《通典·職官九》:“若其人難備,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。”今謂本人工作的崗位或單位。
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十章二:“﹝馮乃超﹞到了一次前方,在慰勞之外還照顧到了他的本位工作。”參見“本位主義”。
2.原來的座位。
《宋書·禮誌一》:“四廂樂作,百官再拜。已飲,又再拜。謁者引諸王等還本位。”
清黃六鴻《福惠全書·教養·講學》:“先師一揖,會宗父母各一揖,就本位。”
3.本人的府第。
宋司馬光《乞與諸位來往商量公事劄子》:“臣今緣足疾未愈……其執政有欲商量公事者,亦許來臣本位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英宗治平三年》:“帝之為皇子,辭疾不肯入宮,詔本位長屬敦促。”
4.主體;中心。
孫中山《民族主義》第一講:“英國發達,所用民族的本位是盎格魯撒克遜人,所用地方的本位是英格蘭和威爾斯。”
魯迅《墳·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》:“本位應在幼者,卻反在長者;置重應在將來,卻反在過去。”
5.貨幣制度的基礎或貨幣價值的計算標準。如:金本位;外匯本位;本位貨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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