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地
I
亦作“分墬”。
1.分封土地。
《禮記·祭法》:“天下有王,分地建國,置都立邑。”
漢劉向《說苑·政理》:“晉文侯問政於舅犯。
舅犯對曰:‘分熟不如分腥,分腥不如分地。’”
2.分割土地。
《史記·越王勾踐世家》:“是二晉不戰而分地,不耕而穫之。”
3.遍地;隨地。
南朝梁陶弘景《水仙賦》:“中天起浪,分地瀉波。”
宋翁卷《曉對》詩:“梅花分地落,井氣隔簾生。”
4.謂區分土質所宜,種植五穀。
南朝梁沈約《梁明堂登歌·歌青帝》:“飭農分地,人粒惟始。”
唐王維《座上走筆贈薛璩慕容損》詩:“分地依後稷,用天信重黎。”
趙殿成箋註:“後稷乃列封疆畫畔界,以分土地之所宜,闢土殖穀,以用養民。”
5.分防之地。
宋嶽珂《桯史》附錄《籲天辨誣通敘》:“淮西俊之分地,趙鼎命之,怯敵不行。迨先臣一戰而捷,俊則恥之。”
6.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改革中,沒收地主的土地,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。
周立波《暴風驟雨》第二部四:“蕭隊長想知道屯子裏人對頭年分地的印象。”
II
亦作“分墬”。
1.諸侯的封地。
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:“﹝張良﹞對曰:‘楚兵且破,信(韓信)、越(彭越)未有分地,其不至固宜。君王能與共分天下,今可立致也。’”
《漢書·地理誌下》:“至襄王以河內賜晉文公,又為諸侯所侵,故其分墬小。”
顏師古註:“墬,古地字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元武宗至大三年》:“又封三寶努為楚國公,以常州路為分地。”
2.封建社會裡,農民從封建主那裡分到的土地。土地所有權屬於封建主,農民耕種分地,向封建主繳納地租或服勞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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