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霸
(雜霸,雜霸)
1.謂用王道攙雜霸道治理國家。語出《漢書·元帝紀》:“﹝太子﹞嘗侍燕,從容言:‘陛下持刑太深,宜用儒生。’宣帝作色曰:‘漢家自有制度,本以霸王道雜之,奈何純任德教,用周政乎!’”宋陳亮《甲辰秋答朱元晦書》:“謂之雜霸者,其道固本於王也。”
明侯方域《太平仁義之效論》:“未有用雜霸之說而治,能幾希於王者也。”
清劉熙載《藝概·文概》:“陸宣公文,貴本親用,既非瞀儒之迂疏,亦異雜霸之功利,於此見情理之外無經濟也。”
嚴復《主客平議》:“世豈有外是為學者乎?就令有之,無亦雜霸功利之末流,可以幸一時之富強,而不可以致太平之盛軌。”
2.專橫霸道。
《朱子語類》卷一三七:“兼是他言論大剛雜霸,凡事都要硬做……又如說‘安我所以安天下,存我所以厚蒼生’,都是為自張本,做雜霸鎡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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