葑菲
《詩·邶風·谷風》:“采葑采菲,無以下體。”
鄭玄箋:“此二菜者,蔓菁與葍之類也,皆上下可食,然而其根有美時有惡時,采之者不可以其根惡時並棄其葉。”蔓菁,即蕪菁。蕪菁與葍皆屬普通菜蔬。葉與根皆可食。但其根有時略帶苦味,人們有因其苦而棄之。後因以“葑菲”用為鄙陋之人或有一德可取之謙辭。
南朝宋鮑照《紹古辭》:“徒抱忠孝誌,猶為葑菲遷。”
宋陳亮《又與勾熙載提舉書》:“豈郎中欲納一世之才,高高下下,不使絲髮遺棄,亦欲忘其下體而采其葑菲乎!此意高矣厚矣。”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狐妾》:“一日,年長者來,謂劉曰:‘舍妹與君有緣,願無棄葑菲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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