糾察
(糾察,糾察)
1.舉發督察。
《後漢書·竇憲傳》:“昔永平中,常令陰黨、陰博、鄧叠三人更相糾察,故諸豪戚莫敢犯法者。”
《後漢書·清河孝王慶傳》:“臣愚唯知言從事聽,不甚有所糾察。”
宋範仲淹《上執政書》:“如得其人,糾察四方,絕斯民之冤,協先帝之誌,豈無益乎!”元王子一《誤入桃源》第一摺:“奉上帝敕命,遣臨下界,糾察人間善惡。”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采薇翁》:“劉喜之,於是糾察卒伍,有掠取婦女財物者,梟以示眾。”
2.在群眾活動中維持秩序。亦指維持秩序的人。
楊朔《昨日的臨汾》:“因著混亂的狀態,漢奸不曾捉住,一位糾察隊員卻被槍殺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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