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祭
1.合於祧廟而祭。古代帝王對其世次疏遠之祖,依制遷其神主藏於祧廟而合祭之。
《公羊傳·文公二年》:“大祫者何?合祭也。其合祭奈何?毀廟之主,陳於大祖;未毀廟之主,皆升,合食於大祖。”
何休註:“毀廟,謂親過高祖,毀其廟,藏其主於大祖廟中。”
2.天神地祇,合在一起祭祀。
《漢書·郊祀誌下》:“天地合祭,先祖配天,先妣配墬,其誼一也。”
宋蘇軾《郊祀奏議》:“謹按《後漢書·郊祀誌》,建武二年初,制郊兆於洛陽,為圓壇八,陛中又為重壇,天地位其上,皆南向西上,此則漢世合祭天地之明驗也。”
《宋史·盛陶傳》:“議合祭天地,請從先帝北郊之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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