錦衣衛
(錦衣衛,錦衣衛)
即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。
明洪武十五年始設。原為管理護衛皇宮的禁衛軍和掌管皇帝出入儀仗的官署,後逐漸演變為皇帝心腹,特令兼管刑獄,給予巡察緝捕權力。中葉後與東西廠並列,成為廠衛並稱的特務組織。
《明史·兵誌一》:“﹝洪武﹞十五年罷府及司,置錦衣衛。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,所隸有將軍、力士、校尉,掌直駕侍衛,巡察緝捕。”
《明史·刑法誌三》:“刑法有創之自明,不衷古制者,廷杖、東西廠、錦衣衛、鎮撫司獄是已。是數者,殺人至慘,而不麗於法。”
《古今小說·沈小霞相會出師表》:“沈鍊謗訕大臣,沽名釣譽,著錦衣衛重打一百,發去口外為民。”
清昭槤《嘯亭雜錄·鑾儀衛》:“本朝鑾儀衛相沿明錦衣衛之制而不司緝探之事。”
《朱元璋傳》第八章三:“錦衣衛和廷杖兩樁敝政,在明朝整個統治時期發生了極其惡劣的作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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