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謹
(不謹,不謹)
1.不敬慎;不小心。
《管子·侈靡》:“使人君不安者屬際也,不可不謹也。”
清王韜《淞隱漫錄·陸碧珊》:“兩家書劄往來,輒以女婢紅於為鴻雁,紅於偶不謹,為父女所得,大詫,絕不許女再往生家。”
2.指行為放蕩。
《續資治通鑒·宋英宗治平三年》:“郡兵番戍,室家留營多不謹,夫歸輒首原,抗(蔡抗)下令,悉按以法,戍兵感之。”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土地夫人》:“不知何物淫昏,遂使千古下謂此村有汙賤不謹之神。”
3.舊時考核官吏的條款之一,謂所作之事不合為官體統。
明沈德符《野獲編·禮部一·思詔冠帶之濫》:“至如近日辛亥之察,時論共雪七人之枉,於是有列不謹條中者,亦登薦剡。”
清周亮工《書影》卷八:“明初舊制,吏部考察,但老疾、罷軟、貪酷、不謹四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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