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
(律師,律師)
1.佛教稱善解戒律的人。
《涅槃經·金剛身品》:“如是能知佛法所作,善能解說,是名律師。”
宋蘇軾《阿彌陀佛頌》:“錢塘圓照律師普勸道俗,歸命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。”
清錢謙益《舒仲符畫張明府小像戲題四絕句》之三:“人言宿世修行慣,不是禪師定律師。”
2.唐時道士按修行程度而得的稱號之一。
《唐六典·祠部郎中》:“而道士修行有三號:其一曰法師,其二曰威儀師,其三曰律師。”
3.傳授法律知識的人。
清劉獻廷《廣陽雜記》卷二:“余謂此象可以為刑官,可以為律師。”
4.專指受當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,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,出庭辯護,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。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三十回:“就是從前派到美國去的學生,回來了也不用,此刻有多少在外頭當洋行買辦、當律師翻譯的。”
柔石《二月》二:“窮人打官司總是輸,我還是將來做一個律師,代窮人做狀紙,辯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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