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k8.org > 詞典 > 布政使
官名。
明洪武九年(公元1376年)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。
宣德後,全國府、州、縣等分統於兩京和十三布政使司,每司設左、右布政使各一人,為一省最高行政長官。後因軍事需要,增設總督、巡撫等官,權位高於布政使。
清代始正式定為督、撫屬官,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。
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後,每省設布政使一員,直隸亦設,江蘇則設二員,分駐江寧、蘇州。俗稱藩司、藩臺。參閱《續文獻通考·職官·布政使司》、《清會典事例·吏部·官制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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