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證
(印證,印證)
亦作“印正”。亦作“印政”。
1.謂通過對照比較,證明與事實相符。
明胡應麟《少室山房筆叢·莊嶽委談下》:“復數十年,無原本印證,此書(《水滸傳》)將永廢矣。”
明王守仁《傳習錄》卷中:“堯、舜、子之之禪讓,湯、武、楚項之放伐,周公、莽、操之攝輔,謾無印正,又焉適從。”
清李漁《閑情偶寄·頤養·行樂》:“然則汝意雲何?試言之,不妨互為印政。”
清陳康祺《郎潛紀聞》卷三:“而惟錢籜石……五君,先後從事最久,遂開乾隆已後諸儒以金石之學印證經史一派。”
胡適《<水滸傳>後考》:“這個結論也和我的《<水滸傳>考證》的結論相同。這種不約而同的印證使我非常高興。”
2.謂認可。
清魏源《聖武記》卷五:“其大剌麻學道能轉世者,則達賴、班禪印證之,得為胡土克圖。”
3.指印花稅票。
魯迅《書信集·致唐弢》:“有書出版,最好是兩面訂立合同,再由作者付給印證,帖在每本書上。”參見“印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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