錯綜
(錯綜,錯綜)
1.交錯綜合。
《易·繫辭上》:“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。”
孔穎達疏:“錯謂交錯,綜謂總聚,交錯總聚,其陰陽之數也。”
《三國誌·魏誌·傅嘏傳》:“然儒生學士,鹹欲錯綜以三代之禮。禮弘致遠,不應時務。”
唐劉知幾《史通·雜說下》:“至若錯綜乖所,分布失宜,則綵絢雖多,巧妙不足者矣!”清劉獻廷《廣陽雜記》卷三:“益知天下事經緯錯綜,決非印板所能印定。”
草明《乘風破浪》三:“他不能全面地掌握頭緒紛紜、關係錯綜的鋼鐵聯合企業的規律性。”
2.指故意顛倒詞序以避免形成對偶的一種修辭手法。
宋陳善《捫虱新話·楚詞春秋羅池碑錯綜成文》:“《楚詞》以‘日吉’對‘良辰’,以‘蕙殽蒸’對‘奠桂酒’。
沈存中雲:此是古人欲錯綜其語,以為矯健故耳。”
清俞樾《古書疑義舉例·錯綜成文例》:“古人之文,有錯綜其辭以見文法之變者。如《論語》‘迅雷風烈’,《楚辭》‘吉日兮辰良’,《夏小正》‘剝棗栗零’皆是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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