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贈
(封贈,封贈)
1.封建時代推恩臣下,將官爵授予其父母。父母存者稱封,死者稱贈。封贈之制,起於晉與南朝宋,至唐始備。最初僅及於父母,唐末五代以後,始上追曾祖、祖、父母三代,往往以子孫的官位為贈。
宋洪邁《容齋四筆·宰相贈本生父母官》:“封贈先世,自晉宋以來有之,迨唐始備。然率不過一代,其恩延及祖廟者絕鮮,亦未嘗至極品……唐末王季,宰輔貴臣,始追榮三代,國朝因之。”
清趙翼《陔餘叢考·封贈》:“元許有壬言:今制,封贈祖父母,降於父母一等。則元時封贈先世,亦尚有差別。本朝令甲,一二品封三代,三品以下封二代,六品以下封一代,皆用其本身官秩,並許以本身封典回贈其祖。則例封一代者,實亦得封二代。”
2.泛指一般的封號。
魯迅《花邊文學·正是時候》:“關嶽,是清朝屢經封贈的神明,被民元革命所閑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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