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筆
(當筆,當筆)
1.宋高承《事物紀原·師保輔相·當筆》:“《通典》曰:‘肅宗至德二年三月,宰相分直政事筆,人知十日。
德宗貞元五年五月八日,又分日一人執筆。’迄今為故事曰當筆。”後稱主政為“當筆”。
《宋史·高宗紀五》:“﹝紹興七年九月﹞癸酉,命參知政事輪日當筆,權三省事,更不分治常程。”
2.指主持撰擬文稿。
宋楊萬裏《誠齋詩話》:“神宗徽猷閣成,告廟祝文,東坡當筆。”
宋陳鵠《耆舊續聞》卷五:“上終不悅,逮升祔二後赦文,孫抃承旨當筆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神宗熙寧二年》:“故事,兩制差除,必宰相當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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