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師
(鄉師,鄉師)
1.《周禮》官名。地官司徒之屬。每三鄉共鄉師二人,掌理治下鄉的教育行政,並監督鄉以下各級行政長官處理政務。
《周禮·地官·序官》:“鄉師下大夫四人。”
孫詒讓正義:“鄉師二人共三鄉,蓋以六鄉分為左右,左三鄉,右三鄉,各設鄉師二人以主之。”
《周禮·地官·鄉師》:“鄉師之職,各掌所治鄉之教而聽其治。”
孫詒讓正義:“鄉先生以三物教鄉子弟,此官則察其教之善否而興其賢能,與鄉老、鄉大夫為官聯也。”
《荀子·王制》:“順州裏,定廛宅,養六畜,閒樹藝,勸教化,趨孝悌,以時順修,使百姓順命,安樂處鄉,鄉師之事也。”
2.春秋齊楚之制,郊內以二千家為一鄉,每鄉置鄉師一人。與周制不同。
《管子·立政》:“凡孝悌忠信,賢良俊材,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,則什伍以復於遊宗,遊宗以復於裏尉,裏尉以復於州長,州長以計於鄉師,鄉師以著於士師。”
《鶡冠子·王鈇》:“郡大夫修其屬縣,嗇夫退修其鄉,鄉師退修其扁(甸)。”
3.指地方官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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