詭
簡體詭字的筆畫:8畫;繁體詭字筆畫:13畫。
(詭,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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ㄍㄨㄟˇ
〔《廣韻》過委切,上紙,見。〕
1.責成;要求。
《管子·問》:“人有餘兵,詭陳之行,以慎國常。”
郭沫若等集校引章炳麟曰:“此言人有餘兵則責其陳之於行伍。”
《漢書·陳湯傳》:“萬年自詭三年可成,後卒不就,群臣多言其不便者。”
《後漢書·循吏傳·孟嘗》:“先時宰守並多貪穢,詭人採求,不知紀極,珠遂漸徙於交阯郡界。”
李賢註:“詭,責也。”
2.罪責。
《荀子·正論》:“是何也?則求利之詭緩,而犯分之羞大也。”
王先謙集解引郝懿行曰:“詭者,責也。言抇人冢墓以求利,國法必加罪責也。詭訓責,古義也。”
3.欺詐;假冒。
《呂氏春秋·勿躬》:“人主知能、不能之可以君民也,則幽詭愚險之言無不職矣,百官有司之事畢力竭智矣。”
《新唐書·戴胄傳》:“時選者盛集,有詭資蔭冒牒取調者,詔許自首。”
清周亮工《書影》卷九:“此質兒者,詭不義以行義,厚矣。”
4.奇異;差異。
《莊子·齊物論》:“是其言也,其名為弔詭。”
郭慶藩集釋引盧文弨曰:“詭,九委反,異也。”
《淮南子·說林訓》:“水雖平,必有波;衡雖正,必有差;尺寸雖齊,必有詭。”
高誘註:“詭,不同也”。
明歸有光《卓行錄序》:“第取其俶詭異常之事,而不為科條。”
5.違背;相反。
《管子·四時》:“刑德合於時則生福,詭則生禍。”
三國魏嵇康《答釋難宅無吉兇攝生論》:“今之所辨,欲求實有實無,以期自然不詭,持論有工拙,議教有精粗也。”
宋王安石《讀墨》詩:“惜乎不見正,遂與中庸詭。”
6.變易;變換。
《漢書·敘傳下》:“詭矣禍福,刑於外戚。”
楊樹達窺管:“‘詭矣禍福,刑於外戚’者,謂禍福倚伏,變易不常,形見於外戚者為獨顯也。下文皆申述此意。
顏訓詭為違,殊失其義。”
《文選·沈約〈宋書謝靈運傳論〉》:“徒以賞好異情,故意製相詭。”
李善註引《說文》:“詭,變也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元泰定帝泰定元年》:“﹝小雲石哈雅﹞乃稱疾,辭還江南,賣藥於錢塘市中,詭姓名,易服色,人無有識之者。”
7.毀傷。
《後漢書·班固傳論》:“若固之序事,不激詭,不抑抗,贍而不穢,詳而有體,使讀之者亹亹而不猒,信哉其能成名也。”
李賢註:“激,揚也。詭,毀也。抑,退也。抗,進也。”
8.傳說中的獸名。
唐李冗《獨異誌》卷下:“《神異誌》註曰:西南大荒中,有獸,形如兔,人面而能言,心常欺人,言東即西,言南即北,其名曰‘詭’。”
9.羊後脛骨部位名。
明劉侗於奕正《帝京景物略·十月一日》:“兒取羊後脛之膝之輪骨……其骨輪四面兩端凹曰真,凸曰詭。”
10.姓。
春秋時周有詭諸,見《左傳·莊公十六年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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