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土
(復土,復土)
1.謂掘穴下棺,以所出土覆於棺上為墳,建陵墓。
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先帝為鹹陽朝廷小,故營阿房宮,為室堂未就,會上崩,罷其作者,復土酈山。”
《周禮·地官·小師徒》“大喪,帥邦役,治其政教”漢鄭玄註:“喪役,正棺引窆復土。”
賈公彥疏:“復土者,掘坎之時,掘土向外,下棺之後,反復此土,以為丘陵,故雲復土。”
《宋書·百官誌上》:“司空,一人……大喪掌將校復土。”
宋周煇《清波別誌》卷下:“祐陵復土,被命撰哀冊文。”
2.收復失地。
明沈德符《野獲編補遺·禮部·議革張浚祀》:“若曲端之見殺,及浚之屢敗,史冊事俱難掩,而中不無掩飾,故不謂其殺戮忠良,敗壞國事,而反謂其能雪讎復土,謬歸以中興之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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