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家
1.五戶。古代以為戶籍編制的基層單位。
周代以五家為一比,春秋時齊國管仲以五家為一軌。
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令五家為比,使之相保。”
《管子·小匡》:“制五家為軌,軌有長,六軌為邑。”
2.指黃帝、高陽、高辛、唐堯、虞舜五帝。
《史記·天官書論》:“自初生民以來,世主曷嘗不曆日月星辰?及至五家、三代,紹而明之。”
張守節正義:“五家,黃帝、高陽、高辛、唐虞、堯舜也。”
3.指黃帝、顓頊、夏、殷、周五代的曆法。
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:“五家之文怫異,維太初之元論。”
張守節正義:“五家謂黃帝、顓頊、夏、殷、周之曆。”
4.指傳《春秋》的左氏、公羊氏、穀梁氏、鄒氏、夾氏五人。
何休《<公羊傳>序》“傳《春秋》者非一”唐徐彥疏:“舊雲,傳《春秋》者非一者,謂本出孔子,而《傳》五家。”參閱唐陸德明《經典釋文》卷一。
5.指治《春秋穀梁傳》的尹更始、劉向、周慶、丁姓、王彥五人。
《後漢書·賈逵傳》:“雖為古學,兼通五家《穀梁》之說。”
李賢註:“五家,謂尹更始、劉向、周慶、丁姓、王彥等,皆為《穀梁》。”
6.謂五行家。
《後漢書·桓鬱傳》:“帝自制《五家要說章句》,令郁校定於宣明殿。”
李賢註:“此言‘五家’,即謂五行之家也。”
7.指北周、北齊、南朝梁、南朝陳、隋五朝。
《新唐書·令狐德棻傳》:“議者以魏有魏收,魏淡二家,書為已詳,惟五家史當立。
德棻更與秘書郎岑文本、殿中侍禦史崔仁師次周史,中書舍人李百藥次齊史,著作郎姚思廉次梁、陳二史,秘書監魏徵次隋史,左僕射房玄齡總監。脩撰之原,自德棻發之。”
8.今文經學家指唐、虞、夏、殷、周五代。
清劉書年《周時書分四代》:“三科之條,五家之教。三科,謂虞、夏一科,商一科,周一科也。古文家說也。五家,謂唐一家,虞一家,夏一家,殷一家,周一家也。今文家說也。”
章炳麟《訄書·正名雜義》:“夫三科五家,文質各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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