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示
1.指出或闡明不易看清的事物。
《太平廣記》卷二○四引唐盧□《逸史·李謨》:“至第十三叠,揭示謬誤之處。”
明張居正《答姜巡撫言李公恤典事書》:“屢承揭示,差人竟不索報,遂失裁答為歉。”
秦牧《藝海拾貝·<哲人·小孩>》:“這個童話是發人深思的,老實說,它揭示了相當精確的真理。”
2.顯示。
《續資治通鑒·宋太祖乾德三年》:“及賊境,揭示威信,所招集又得三千人,遂破劉澤三萬餘眾。”
3.公布;宣布。
蔡東藩許廑父《民國通俗演義》第四回:“於是南京政府,揭示進兵的方法,派鄂湘民軍為第一軍,向京漢鐵路前進;寧皖民軍為第二軍……共搗虜廷。”
4.指張貼告示。
《宋史·食貨誌上五》:“又令州縣錄丁產及所產役使,前期揭示。”
清周亮工《書戚三郎事》:“抵昇州,舟刺鬼面城下,乃入市揭示四達之衢曰:江陰戚三郎覓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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