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肄
(講肄,講肄)
1.講論肄習。
《詩·小雅·甫田》“攸介攸止,烝我髦士”漢鄭玄箋:“閒暇則於廬舍及所止息之處,以道藝相講肄,以進其為俊士之行。”
孔穎達疏:“相講論而肄習其業。”
晉袁宏《後漢紀·桓帝紀》:“古之為政,必置三公以論道德,樹六卿以議庶事,百官箴規諷諫,閭閻講肄以修明業。”
2.指講學。
唐柳宗元《道州文宣王廟碑》:“廟舍峻整,階序廓大,講肄之位,師儒之室。”
清陳康祺《郎潛紀聞》卷八:“餘姚黃梨洲先生宗羲教授其鄉,數往來明越間,開塾講肄,為南學。”
3.指講舍。
晉葛洪《抱樸子·安貧》:“夫士以《三墳》為金玉,《五典》為琴箏,講肄為鍾鼓,百家為笙簧。”
元劉因《請趙安之就師席疏》:“敬備束脩,願行見先生之禮;特新講肄,望不虛鄉國之勤。”
清方履籛《萬壽恭頌謹序》:“俯幸瓊林,優遊講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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