均分
I
1.公平分配;平均分配。
《國語·周語中》:“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,規方千裏以為甸服……其餘均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”
韋昭註:“均,平也。
《周禮》:公之地方五百裏,侯四百裏,伯三百裏,子二百裏,男百裏。”
北魏賈思勰《齊民要術·笨麯並酒》:“用米亦無定方,準量麯勢強弱。然其米要須均分為七分:一日一酘,莫令空闕。”
孫中山《民報周年紀念演說詞》:“有主張廢資本家歸諸國有的,有主張均分於平民的,有主張歸諸公有的,議論紛紛。”
2.謂按等級規定分配。
《史記·禮書》:“固塞不樹,機變不張,然而國晏然不畏外而固者,無他故焉,明道而均分之,時使而誠愛之,則下應之如景響。”按,《荀子·議兵》均作“鈞”。
II
1.謂分配俸祿為若幹等分。
《管子·霸言》:“聖王卑禮以天下之賢而王之,均分以釣天下之眾而臣之。”
2.謂盡其職分。
《墨子·非命下》:“今也,王公大人之所以蚤朝晏退,聽獄治政,終朝均分而不敢怠倦者,何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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