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試
(復試,復試)
1.謂依舊例試士。
《新唐書·選舉誌上》:“﹝元和二年﹞明經停口義,復試墨義十條。”參閱宋王溥《唐會要·貢舉上》。
2.謂恢復貢舉。
《宋史·選舉誌一》:“自淳化末,停貢舉五年,真宗即位,復試,而高句麗始貢一人。”
3.第二次考試,與“初試”相對而言。
宋洪邁《容齋四筆·乾寧復試進士》:“唐昭宗乾寧二年試進士,刑部尚書崔凝下二十五人,放榜後,宣詔翰林學士陸扆、祕書監馮渥入內,各贈衣一副,及氈被,於武德殿前復試,但放十五人。”
清俞樾《茶香室續鈔·賦題限韻》:“《容齋四筆》雲……有黃滔者,是年及第,閩人也,九世孫沃,刊其遺文,初試復試,凡三賦,皆在焉。”
張書紳《正氣歌》五:“誌新怎麽會知道,兒子彤彤考瀋陽音樂學院少年班,初試已經合格,卻被取消了復試權。”
阅读:1492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