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辦
(總辦,總辦)
舊時官職名稱。
清末新設置的官署或辦事機構的主管人員稱督辦或總辦、副職稱會辦,資格比會辦略次的稱幫辦。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的某些特殊機構亦設此官。如清季之保甲局、厘捐局,民國初期之招商局、硝礦局等皆置總辦、會辦。
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三回:“﹝黃道臺﹞先從藩臺拜起,接著糧巡道、鹽法道,以及各局總辦,並在省的候補道,通統都要拜到。”
鄭觀應《盛世危言·電報》:“各局總辦、幫辦,宜由報生、司事推擇洊升。”
郭沫若《中國史稿》第五編第二章第三節:“他們在這些企業中任意安插私人,擔任總辦、幫辦、坐辦、提調等職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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