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節
(假節,假節)
1.假以符節,持節。古代使臣出行,持節為符信,故稱。
《漢書·平帝紀》:“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,假節,分行天下,覽觀風俗。”
2.漢末與魏晉南北朝時,掌地方軍政的官往往加使持節、持節或假節的稱號。使持節得誅殺中級以下官吏;持節得殺無官職的人;假節得殺犯軍令者。
《後漢書·袁術傳》:“李傕入長安,欲結術為援,乃授以左將軍,假節,封陽翟侯。”
《晉書·職官誌》:“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;持節殺無官位人,若軍事,得與使持節同;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。”
《周書·泉企傳》:“孝昌初,又加龍驤將軍、假節、防洛州別將,尋除上洛郡守。”至隋唐時,持節、假節已有名無實,但仍通稱出任刺史、太守為假節。
唐範攄《雲溪友議》卷四:“及假節邕交,道經湘口,零陵鄭太守史與京同年,遠以酒樂相迓。”
3.借用符節。
《戰國策·燕策二》:“故假節於魏王,而以身得察於燕。”
鮑彪註:“時諸侯不通,出關則以節假之。”參見“符節”。
4.虛偽的節操。
《逸周書·官人》:“言行不類,終始相悖,外內不合,雖有假節見行,曰非成質者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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