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
吉字的筆畫:6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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ㄐ〡ˊ
〔《廣韻》居質切,入質,見。〕
1.善;美。
《書·盤庚上》:“汝不和吉言於百姓,惟汝自生毒。”
孔穎達疏:“責公卿不能和喻善言於百官……是公卿自生毒害。”
《史記·夏本紀》:“始事事,寬而栗,柔而立……章其有常,吉哉!”裴駰集解引孔安國曰:“吉,善也。”參見“吉人”、“吉士”。
2.吉利;吉祥。
《易·繫辭上》:“吉,無不利。”
《逸周書·武順》:“禮義順祥曰吉。”
唐韓愈《謁衡嶽廟遂宿嶽寺題門樓》詩:“手持盃珓導我擲,雲此最吉餘難同。”
清黃鈞宰《金壺浪墨·堪輿》:“間有應驗,吉少兇多。”
3.謂婚姻喜慶。
宋張實《流紅記》:“泳令人通媒妁,助祐進羔雁,盡六禮之數,交二姓之歡。
祐就吉之夕,樂甚。”參見“吉日”。
4.朔日。
《詩·小雅·小明》:“二月初吉,載離寒暑。”
孔穎達疏:“以言初而又吉,故知朔日也。君子舉事尚早,故以朔為吉。”
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:“正月之吉。”
鄭玄註:“吉,謂朔日。”
唐杜甫《北征》詩:“皇帝二載秋,閏八月初吉。”參見“吉日”。
5.指吉禮。為古代五禮之首。
《周禮·地官·保氏》“一曰五禮”漢鄭玄註:“五禮:吉、兇、賓、軍、嘉也。”
《南史·徐勉傳》:“其大歸有五,即宗伯所掌典禮,吉為上,兇次之,賓次之,軍次之,嘉為下也。”
6.指行吉祭之禮。
宋蘇軾《神宗皇帝禫祭皇帝親行祝文》:“即祥之餘,徙月而吉。”參見“吉禮”。
7.通“橘”。
清李調元《卍齋瑣錄》卷四:“《易林》‘三人求吉,反得大栗’,東坡有《黃甘陸吉傳》,皆借吉為橘,今蜀音猶然。
粵東呼橘皆曰吉。凡相饋遺橘,寫‘橘’為‘桔’本此。”
8.吉林省的簡稱。
9.古州名。即今江西吉安市。
清顧祖禹《讀史方輿紀要·湖廣八·興寧縣》:“八面山……登之可見郴衡吉贛諸郡。”
10.姓。相傳為古帝吉夷氏之後。
漢有吉成。見《後漢書·皇後紀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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