掛號
(掛號,掛號)
亦作“掛號”。
1.編號登記。
明張居正《明治體以重王言疏》:“凡官員應給誥敕,該部題奉欽依手本到閣,撰述官先具稿,送臣等看詳改定,謄寫進呈,候批紅發下,撰述官用關防掛號,然後中書舍人寫軸用寶。”
清魏源《道光洋艘征撫記下》:“英人欲各國洋商就彼掛號始輸稅。”
巴金《隨想錄·懷念蕭珊二》:“平日去醫院掛號看門診,等了許久才見到醫生或者實習醫生。”
2.懸掛以號令示眾。
元高文秀《黑旋風》第四摺:“小僂儸,將此兩個首級掛號梁山泊前,警諭眾庶。”
3.寄遞郵件的一種方式。重要信件付郵時由郵局編號登記出據,如有遺失,由郵局負責追查。
茅盾《煙雲》:“這封信,陶太太一定收到,因為是掛號寄的。”參見“掛號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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