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飲酒禮
(鄉飲酒禮,鄉飲酒禮)
亦稱“鄉飲酒”。
周代鄉學三年業成大比,考其德行道藝優異者,薦於諸侯。將行之時,由鄉大夫設酒宴以賓禮相待,謂之“鄉飲酒禮”。歷朝沿用,亦指地方官按時在儒學舉行的一種敬老儀式。
《儀禮·鄉飲酒禮》賈公彥疏引漢鄭玄《三禮目錄》:“諸侯之鄉大夫三年大比,獻賢者能於其君,以賓禮待之,與之飲酒。於五禮屬嘉禮。”
唐韓愈《張君墓誌銘》:“﹝張署﹞使通經吏與諸生之旁大郡,學鄉飲酒、喪、婚禮。”
清馮桂芬《杜年丈七十壽序》:“有三代之制,歷漢迄今莫之或廢者,鄉飲酒禮其一也。今制孟春望日,孟冬朔日舉行於府廳州縣之庠,其賓若介,非齒德並尊,譽望有夙者,不足居是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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