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食
1.謂吃熟食。
《禮記·王制》:“東方曰夷,被髮文身,有不火食者矣。”
鄭玄註:“不火食,地氣煖不為病。”
宋陸遊《江北莊取米到作飯香甚有感》詩:“有時三日不火食,山蕎畬粟雜沙磣。”
康有為《大同書》丁部:“雲南野人山之毛人,皆由不火食之故,故生毛耳;若改火食,毛即脫落。”
2.指煮熟的食物,人間煙火食。
元李好古《張生煮海》第二摺:“自家本秦時宮人,後以採藥入山,謝去火食,漸漸身輕,得成大道。”
《東周列國誌》第四七回:“﹝蕭史﹞日居鳳樓之中,不食火食……弄玉學其導氣之方,亦漸能絕粒。”
3.舉火煮飯。
《晉書·苻堅載記上》:“堅曰:‘漢祖……父母妻子為楚所囚。
平城之下,七日不火食,賴陳平之謀,太上、妻子克全,免匈奴之禍。’”南朝梁任昉《奏彈劉整》:“寅罷西陽郡還,雖未別火食,寅以私錢七千贖當伯。”
4.夥食,日常飯食。
《北齊書·張纂傳》:“﹝纂﹞輒令開門內之,分寄民家,給其火食,多所全濟。”
《黃繡球》第十七回:“反將購辦的什物變賣,抵充房租火食。”
瞿秋白《餓鄉紀程》九:“他卻要了我們買的麵十鋪德(中國秤合有三百斤麵),算三個人在車上一個半月的火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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