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法
1.謂依法斷罪。
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寇》:“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,附於刑,用情訊之,至於旬,乃弊之。讀書則用法。”
孫詒讓正義引《禮記·文王世子》孔穎達疏雲:“用法謂明其法律,平斷其罪。”
2.泛指運用刑法。
《漢書·刑法誌》:“間者吏用法,巧文寖深,是朕之不德也。”
金元好問《太中大夫劉公墓碑》:“用法詳慎,多所平反。”
清侯方域《南省試策三》:“宣帝雖漢英主,然而殺趙、蓋、韓、楊皆不以罪,殘於用法,高、文之澤始衰。”
3.指運用兵法,使用戰略、戰術。
《孫子·計》“兵者詭道也”唐杜佑註引王子曰:“善用法者,如貍之與鼠,力之與智,示之猶卑,靜而下之。”
4.使用的方式、方法。
夏丏尊葉聖陶《文心》二五:“你們已知道‘所’字的意義了,但‘所’字有幾種用法,你們知道嗎?”鄒韜奮《經歷》七:“在積極方面,我們在閱讀的時候,便須時常註意成語的用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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