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遁
1.五種逸樂。指沈湎於金(如器物之用)、木(如宮室之盛)、水(如泛舟之樂)、火(如烹調之美)、土(如樓臺之高)五種物質享受。
《淮南子·本經訓》:“故閉四關,止五遁,則與道淪。”遁,逸也。
2.道教所稱仙人五種借物遁形的方術。即金遁、木遁、水遁、火遁、土遁。
明謝肇淛《五雜俎·人部二》:“漢時,解奴辜、張貂皆能隱淪,出入不由門戶,此後世遁形之祖也。
介象、左慈、於吉、孟欽、羅公遠、張果之流,及《晉書》女巫章丹、陳琳等術,皆本此。謂為神仙,其實非也。其法有五:曰金遁,曰木遁,曰水遁,曰火遁,曰土遁。見其物則可隱。惟土遁最捷,蓋無處無土也。”
傅勤家《中國道教史》第八章第三節:“後世有五遁之法,言能依金木水火土五行而遁形。其不能變化隱遁及白日飛昇而死者,道書謂之屍解,言將登仙,假託為屍以解化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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