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弦
(斷弦,斷弦)
亦作“斷絃”。
1.斷絕的弓弦;斷絕的琴弦。
晉王嘉《拾遺記·吳》:“神膠出鬱夷國,接弓弩之斷弦,百斷百續也。”
南朝陳徐陵《諫仁山深法師罷道書》:“乃知斷弦可續,情去難留。”
2.指斷絕的弦音。猶言餘響。
北周庾信《怨歌行》:“為君能歌此曲,不覺心隨斷絃。”
3.絕弦。斷絕琴弦。典出《呂氏春秋·本味》:伯牙善彈琴,鍾子期聽之,即能知其意,“鍾子期死,伯牙破琴絕絃,終身不復鼓琴”。
宋蘇軾《書文與可墨竹》詩:“空遺運斤質,卻吊斷絃人。”
4.古以琴瑟調和喻夫婦和諧,故謂喪妻為斷弦。
唐徐彥伯《閨怨》詩:“煖手縫輕素,嚬蛾續斷弦。”
宋鄭剛中《答潼州宇文龍圖》:“自聞抱琴瑟斷絃之悲,日欲修慰。”
明葉憲祖《鸞鎞記·秉操》:“我有個兄弟新來斷絃,不如把來嫁與我兄弟。”
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三八回:“他是上年八月斷弦,目下尚虛中饋。”
5.謂失妻。
唐白居易《得甲去妻後妻犯罪請用子蔭贖罪甲怒不許判》:“王吉去妻,斷絃未續;孔氏出母,疏綱將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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