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柱求姦
(破柱求姦,破柱求奸)
《後漢書·黨錮傳·李膺》:“時張讓弟朔為野王令,貪殘無道,至乃殺孕婦,聞膺厲威嚴,懼罪逃還京師,因匿兄讓弟舍,藏於合柱中。
膺知其狀,率將吏卒破柱取朔,付洛陽獄。受辭畢,即殺之。”後以“破柱求姦”為不畏權貴,搜索壞人,以正國法的典故。
唐元稹《代李中丞謝官表》:“如或綸言既降,丹慊莫從,則當破柱求姦,碎首請事。死而後已,義不茍然。”
《舊唐書·畢構傳》:“睿宗聞而善之,璽書勞曰:‘……覽卿前後執奏,何異破柱求姦?’”亦省作“破柱”。
宋司馬光《送聶之美攝尉韋城》詩:“官曹大兒戲,弓槊小軍行。破柱翻偷窟,傾林索盜贓。”
阅读:1077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